返回中华口腔医学会首页
凡与本会专业相关的,愿意参加本会活动,支持本会工作的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、所,医疗卫生、医学教育和医技加工机构以及医药、设备器材生产经营单位;经民政部门批准依法成立的地方性口腔 医学会,均可申请成为本会单位会员。
1、三级口腔专科医院及三级医院口腔科
2、二级口腔专科医院、二级医院口腔科和企业
3、一级口腔医疗机构:口腔门诊部、口腔诊所、社区门诊、单位门诊等15张椅位以下的独立法人医疗 机构。
忘记密码?
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,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.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.